苗栗縣苗栗市建功國民小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組織章程

一、依據:

() 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 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實施辦法

二、目的:

為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接受適性教育之權力,

充分發展身心

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社會能力訂定之。

三、實施原則:

()尊重與保障身心障礙學生權益及受教機會。

()規劃設置無障礙環境空間,並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適當之

教學設備與輔具。

()安排多元進修管道,提升教師特殊教育相關知能。

四、任務與編組:本委員會委員共十五人,其中召集人由校長

    兼任之。前項委員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

    分之一以上。

 

職稱

人員

姓名

工作內容

備註

主任委員兼

召集人

校長

劉淑媛

1.指示執行、督導與考核特殊教育各項工作。

2.調撥特殊教育經費促進特殊教育工作之發展。

3.參與擬定本校特殊教育通盤計畫與特教班組織辦法。

4.與家長、社會人士、專家學者溝通,爭取社會資源。

5.執行特殊教育工作效果評鑑。

6.主持並指導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

 

執行秘書

輔導主任

姜麗貞

1.綜理特殊教育各項工作事宜。

2.督導所屬各組參與特殊教育工作。

3.策畫並督導本校特教班各項教學工作。

4.協助其他處室擬定特殊教育相關工作計畫。

5.辦理特殊教育學生新生始業輔導、畢業生轉銜追蹤輔導。

6.安排特殊教育學生家庭訪視及家長日與家長聯繫事宜。

7.監督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決議事項之執行。

8.出席校務會議與家長委員會議,報告特殊教育工作概況。

9.爭取社會資源協助特殊教育的推動。

10.協助教師推行特殊教育工作,並解決其困難。

11.參與校內各處室會議協調特殊教育工作的推動。

 

副主任委員

教務主任

羅暉玲

1.協助特教班學生之轉介,篩選、鑑定、安置及輔導等工作。

2.參與資源班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及「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擬定。

3.推廣特殊教育理念。

4.評鑑特殊班之績效,並提供改進的方法。

5.協助特教學生畢業轉銜計畫。

6.協助特殊學生家長之親職教育推展。

7.協助執行特教學生獎助辦法之實施。

8.協助遴選校內適當之普通班老師擔任特殊學生的級任導師。

9.依據「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酌減其班級人數。

 

學務主任

李竹君

1.督導所屬各組參與特殊教育工作。

2.協助辦理身心障礙生參與校內、外各項參觀或競賽活動。

3.協助辦理身心障礙生生活輔導事宜。

4.督導健康中心推展身心障礙生健康生活輔

5.督導健康中心實施身心障礙生疾病預防、注射與急救治療處理。

6.協助並支援身心障礙生性教育教學。

7.督導身心障礙生適應體育教學活動的推廣。

8.協助身心障礙生急難救助金、學生平安保險補助金、午餐補助等之申請。

9.出席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並執行相關決議事項。

 

總務主任

謝玉玲

1.協助特教班辦理各項校內、外活動。

2.提供校內各項教具、視聽器材及專科教室予特教班使用。

3.各類型特殊班之學生家長應予擔任家長會委員。

4.參與資源班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及「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擬定。

5.推廣特殊教育理念。

6.評鑑特殊班之績效,並提供改進的方法。

 

委員

特教組長

陳容甄

1.推動特殊教育之研究與實驗。

2.具有藝術才能之學生,施以計劃、系統性教育。

3.提供校內適當的場所辦理特教班教室。

4.協助特教班內各項設施之規劃及採購。

5.特教班之財產登記及報銷。

6.協助特教班辦理各項校內、外活動。

7.確實執行特殊教育專款專用。

8.執行「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及「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擬定。

9.執行轉介個案並提供個案基本資料。

10.協助特教學生畢業轉銜計畫。

11.協助特殊學生家長之親職教育推展。

12.協助執行特教學生獎助辦法之實施。

 

特殊教育

教師代表

黃之翬

陳凌羽

1.接受轉介及篩選、鑑定並安置學生。

2.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及「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擬定,並執行之。

3.蒐集個案基本資料和過去在學校的表現,以建立個案資料檔案。

4.實施適性的補救教學。

5.為級任導師及家長提供諮詢服務。

6.執行特教班之各項工作計畫,如:融合教育計畫、轉銜服務計劃。

7.協助輔導室推廣特殊教育理念、宣導特教班及資源教室的運作模式,以增進校內師生及家長瞭解、支持、接納與配合。

8.評鑑特教班的運作及實施教學研究。

9.家長之聯繫及親職教育。

10.特殊學生之追蹤輔導與升學輔導。

11.資賦優異教學,應以結合社區資源,參與社區各類方案。

12.藝術才能班之教學,以分組、個別、協同,資源班教學及組成導小組教學。

13.藝術才能班之施教重點:加強藝術專業之知能、強化藝術專業知能,增進鑑賞及創作能力,重視傳統藝術之研習及創新。

 

普通班

教師代表

李彥瑤

龍麟如

吳惠萍

梁秀貞

陳敏玲

邱莉雯

徐艾鈴

1.轉介個案並提供個案基本資料。

2.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及「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擬定,並執行之。

3.提供班上特殊學生無障礙的學習環境。

 

特教班

家長代表

何美萱

1.轉介個案。

2.提供個案生長史等資料。

3.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及「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擬定,並執行之。

4.參與特教班之各項活動。

 

顧問

專家學者

孟瑛如

1.提供「特教班推行委員會」相關諮詢服務。

2.評鑑特教班之績效,並提供改進的方法。

 

 

五、實施對象:建功國小校內各類特殊兒童。

()舞蹈班

()普通班特殊生。

(三)資源班─不分類資源班、不分類資優資源班。

()其他。

六、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及補助款專款專用。

七、本計畫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通過,並呈  校長核可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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