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苗栗市建功國民小學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

  • 依據:

()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實施辦法。 

  • 目的:為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接受適性教育之權力,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社會能力訂定之。
  • 工作任務:

一、   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二、   召開安置及輔導會議,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育環境及重新安置服務。

三、   研訂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提報及轉介作業流程。

四、   審議分散式資源班計畫、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特殊教育方案、修業年限調整及升學、就業輔導等相關事 項。

五、   審議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獎勵、獎補助學金、交通費補助、學習輔具、專業服務及相關支持服務等事宜。

六、   審議特殊個案之課程、評量調整,並協調各單位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

七、   整合特殊教育資源及社區特殊教育支援體系。

八、   推動無障礙環境及特殊教育宣導工作。

九、   審議教師及家長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計畫。

十、   推動特殊教育自我評鑑、定期追蹤及建立獎懲機制。

 

  • 組織成員:
  1. 本委員會設置委員15人,召集人1人由校長擔任,執行秘書1人由輔導

主任擔任,委員由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特教組長、特殊教育教師代表3人、普通班教師代表5人及家長代表1人組成。

  1.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下設4個工作小組,分別為資賦優異教育工作小組、

課程與教學研究小組、特教鑑定小組及特教工作小組。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及下設工作小組之組織職掌,詳見附件。

五、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二次會議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六、本要點經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通過,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

苗栗縣苗栗市建功國民小學組織及工作執掌組織圖

  •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組織:

職  稱

負 責 人

執                  掌

召集人

校   長

  1. 綜理校內特殊學生(班)一切事務
  2. 審定計畫、督導執行及考核成效

執行秘書

輔導主任

擬定工作計畫並執行校內特殊學生(班)一切事務

委   員

教務主任

安排調配特殊學生(班)師資、課表及評量

委   員

學務主任

督導學生之生活常規

委   員

總務主任

配合需求提供各項教學設備、器材及場地

委   員

特教組長

  1. 辦理特殊教育網路通報事宜
  2. 辦理不分類資源班、資優資源班及特殊學生各項業務及活動
  3. 辦理身心障礙學生之鑑定安置及資優資源班招生鑑定事宜
  4. 辦理國小提早入學、縮短修業年限、區域資優教育實驗方案
  5. 提供特殊教育相關諮詢服務
  6. 辦理教師特殊教育進修研習及特殊教育宣導活動

委   員

普通班教師

代表

協助各班老師轉介及協助輔導班上有特殊需求之學生

委   員

特殊教育教師

代表

(含資源班、資優班教師)

  1. 辦理特殊學生之鑑定安置、輔導及轉銜
  2. 擬定並執行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及課程計畫
  3. 提供特殊教育相關諮詢服務

委   員

家長代表

代表學生家長出席相關會議並提供意見

 

  •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下設4個工作小組,其成員及執掌分述如下:

  ()資賦優異教育工作小組:設置目的為處理本校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輔導、縮短

      修業年限等事宜,以推動並落實資賦優異教育。負責之工作為縮短修業年限學生報名

      資料審核、資賦優異學生及縮短修業年限學生鑑定初複試之成績結果審核、縮短修業

      年限學生輔導計畫審核。

職  稱

負 責 人

執                  掌

召集人

輔導主任

綜理資優工作計畫各項事務,並執行資優學生()各項活動

委員

教務主任

安排調配資優學生()師資、課表及評量

委員

特教組長

1.辦理資優班學生及縮短修業年限鑑定工作

2.辦理資優學生特殊教育網路通報事宜

3.辦理資優資源班各項業務及活動

4.辦理縮短修業年限學生輔導事宜

委員

資優班教師

資優班課程及課表編排、教學及成果彙編事宜

委員

導師代表

輔導班級之資優學生

 

()課程與教學研究小組:設置目的為研擬本校特殊班級課程教學設計,提供特殊學生適性

    化、個別化之教學內容。負責之工作為審查資優班教學課程計畫、資源班個別化教育計

    畫、資源班學生人數及課表。

職  稱

負 責 人

                  

召集人

輔導主任

綜理特殊學生()課程與教學各項事宜

委員

教務主任

審查資源班個別化教育計畫、課表人數及資優班教學課程

委員

特教組長

審查資源班個別化教育計畫、課表人數及資優班教學課程

委員

資源班教師

設計資源班個別化教育計畫、安排資源班課表及各組人數

委員

資優班教師

設計資優班教學課程

 

()特教鑑定小組:設置目的為處理本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事宜。負責之工作為審查提

    報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學生資料,及確認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結果。

職  稱

負 責 人

執                  掌

召集人

輔導主任

綜理鑑定安置工作計畫各項事務

委員

特教組長

辦理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網路通報事宜

委員

資源班老師

蒐集、評量、整理、分析身心障礙學生鑑定相關資料

委員

導師代表

輔導班級之身心障礙學生

 

 ()特教工作小組:設置目的為落實本校特殊教育教學及相關福利服務。負責之工作為執行本校特殊學生()各項事務,提供符合適性化、個別化之特殊教育服務。

職  稱

負 責 人

執                  掌

召集人

輔導主任

綜理校內特殊學生()各項事務

委員

特教組長

執行校內特殊學生()各項事務

委員

資源班教師

資源班課程執行、課表編排、教學檢核、評量調整等事宜

委員

資優班教師

資優班課程執行、課表編排、教學成果彙編事宜

 

 

特推會組織圖.jpg

文件下載 :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4hWmVW4odURBP4hsZv65_Nk0jg_mYoh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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